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扎实的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基本专业技能,具备一定的艺术理论、专业素养、艺术思维、审美能力和艺术创作创新能力,从事基础教育、文化艺术培训及文化事业服务工作的艺术教育教师。
主要面向各类学校、艺术培训等艺术教育机构和文化艺术相关机构(文化事业单位、文
化艺术传媒公司、文化艺术演出公司、文化艺术经纪公司、模特礼仪培训公司、文化产业机构、青少年宫、文化馆、工人文化宫、企事业单位工会、音乐艺术创作工作室、琴行、音乐录音工作室、绘画艺术创作工作室、艺术设计公司、广告公司、室内外建筑装饰公司、影楼、专业演出团体等),从事艺术教育工作。
1.具备声乐演唱、钢琴伴奏、舞蹈表演、绘画、书法创作等艺术教育专业能力;
2.具备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所需的艺术教育教学能力;
3.具备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等课外活动的组织能力;
4.具备一定的少年儿童歌曲、舞蹈创编以及绘画、书法创作能力;
5.具备一定的童声合唱、小型乐队的排练、指挥、编创以及演出组织、管理能力;
6.具备运用现代电脑技术及其他高新科学技术从事音乐编曲、美术设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