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健康医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 279 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健康医学院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健康医学院的本科 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健康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健康医学院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健康医学院监 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
护理学 | 本科 | 四年 | 60 人 | ||
健康服务与 管理 | 本科 | 四年 | 30 人 | ||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 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 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 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春季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学校作特别强调:所有专业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 |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 校不予录取;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 取 (不含公共管理类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 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 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面试前须提交身体健康状况承诺书。 | |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 (1) 2 月 13 日 9:00-21:00,2 月 14 日 9:00-16:00,统 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 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 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7 门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 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 2 月 16 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1.6 倍 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末位同分 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 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 招〔2022〕31 号) 相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学校招生信 息网 ( zs.sumhs.edu.cn) 自主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3) 2 月 25 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 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 确定, 自主测试总分为 150 分。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 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4)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说明: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 息将计入自主测试总分,其中面试成绩占 140 分,普通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占 10 分。无综合素质评价信 息的考生,需提供本人高中阶段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方 式以招生办的通知为准。 |
十二、录取规则 | (1) 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 (满分 600 分)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 (满分 450 分) 自主测试 成绩 (满分 150 分) |
(3) 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 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春考总分相同按院校自主测试、 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优先排序),按招生计划的 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 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 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 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 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 费 标 准 | 5000 元/年,[沪价行[2000]120 号],如有政策变化,则 按新政策执行。 |
住宿费标准 | 不超过 1200 元/年 ,沪教委财 [2012]118 号 、沪价费 [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 新政策执行。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 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 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5881608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凯发娱乐官网:www.sumhs.edu.cn 招生处 (办) 凯发娱乐官网:zs.sumhs.edu.cn 咨询电话:021-65881635 | |
十七、其他须知 |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 (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 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 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 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