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ⅰ类、ⅱ类、ⅲ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ⅳ类考生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体育特长生录取分数线
项目考生类别 | i类 | ii类 | iii类 |
啦啦操 | 200 | ||
篮球 | 251.4 | 206 | |
足球 | 256.6 | 241.6 | |
跆拳道 | 269.6 | 228.4 | 226.4 |
注:
1.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60%;
2.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