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关于高职扩招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区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我区将于9月中下旬开展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具有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已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一、招生对象
高职单招再次征集志愿的招生对象为已经参加相应高职院校(或相应院校联盟)组织的单独考试且已有备案成绩而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的招生对象为已经向相应高职院校(或相应院校联盟)申报且已有备案成绩而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部分已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单招考试或对口考试但未能及时备案成绩的考生,经招生院校申请并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进行补充备案后,可参加本次征集志愿。
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的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含照顾分)80分(含)以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9月13日10:00至9月15日10:00,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凭本人普通高考填报志愿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在每种招生方式中只能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填报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9月16日至17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次进行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和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的投档录取工作,均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对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志愿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
三、温馨提示考生和家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和综合评价录取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所有政策及信息一定要以学校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其他途径的虚假宣传,谨防不法分子的招生诈骗行为。